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区别是什么?


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两种不同的经济犯罪行为,它们存在多方面的区别。 首先是概念上的差异。集资诈骗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骗取集资款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骗子用各种虚假的理由和手段,让大家把钱交给他,然后把钱据为己有。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这就好比一些机构没有经过允许,擅自像银行一样向大家吸收存款。 在主观目的方面,集资诈骗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故意,就是从一开始就没打算把钱还给大家。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行为人一般只是想暂时占有并使用公众资金,通常打算以后归还。 从行为方式来讲,集资诈骗罪往往会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手段,比如编造根本不存在的项目来吸引大家投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主要是通过擅自提高利率等方式吸收公众存款,不一定会采用明显的诈骗手段。 在法律后果上,两者的量刑也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