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

我之前签了一份合同,现在感觉有些条款对我很不利,怀疑自己可能被误导了。我想知道在什么情况下我可以行使合同撤销权,把这份合同撤销掉呢?希望了解具体的行使条件。
展开 view-more
  • #合同撤销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合同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当合同被撤销后,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当事人可行使合同撤销权: 重大误解情形。这是指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比如,把价格看错,本来以为是 100 元一件的商品,签订合同后才发现是 1000 元一件。《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方欺诈情形。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例如,商家故意隐瞒商品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购买合同。按照《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三人欺诈情形。如果是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也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这依据的是《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 胁迫情形。胁迫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比如,以伤害对方家人相威胁,迫使对方签订合同。《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显失公平情形。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这是《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比如,趁对方急需用钱,以极低的价格收购对方的贵重物品。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行使撤销权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否则撤销权会消灭。而且,撤销权的行使必须通过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请求,不能自行单方面撤销合同。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