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带民事诉讼提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我遭遇了一起刑事案件,犯罪行为给我造成了财产损失,我想在这个刑事案件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是不太清楚具体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提起,希望能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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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带民事诉讼,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下面为你详细介绍附带民事诉讼提起需满足的条件。 首先,原告要适格。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必须符合法定条件。一般来说,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应该是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这里的被害人,既包括公民,也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比如,在一起盗窃案件中,被盗的个人或者公司就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其次,有明确的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等。也就是说,你要明确指出是哪个或者哪些人应该对你的损失进行赔偿。 再者,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你得清楚地说明你要求被告人赔偿的具体金额或者物品等内容,并且要说明这些要求是基于什么样的事实和理由。比如,因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导致你的车辆损坏,你要说明车辆的维修费用、因车辆不能使用而产生的替代交通工具费用等具体损失,以及这些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 最后,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主要是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精神损失一般不能通过附带民事诉讼获得赔偿。同时,该案件要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只有同时满足以上这些条件,才可以成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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