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露内幕信息罪要满足哪些条件才会被立案?


泄露内幕信息罪的立案条件,需要从主体身份、行为特征以及情节严重程度等多方面来判断,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主体方面,犯罪主体必须是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单位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单位。例如,证券发行公司的内部员工、因职务便利获取内幕信息的监管人员等,他们因工作或其他非法途径知晓了尚未公开的重要信息。 其次,行为方面,这些主体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实施了相关特定行为。包括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比如,某上市公司的高管得知公司即将进行重大资产重组这一内幕信息后,在信息公开前将此消息透露给朋友,并暗示朋友买入该公司股票,这种行为就可能涉及泄露内幕信息罪。 最后,关于情节严重程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 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例如,内幕信息知情人通过泄露信息让他人买卖证券,自己从中获利超过五十万元,就达到了立案标准。 2. 证券交易成交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即因内幕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达到二百万元以上。 3. 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比如在期货交易中,因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超过一百万元。 4. 二年内三次以上实施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行为的。体现了行为的多次性和主观故意性。 5. 明示、暗示三人以上从事与内幕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的。比如内幕信息知情人向三个或更多人暗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6. 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案例和法律解释来判断。 另外,内幕交易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证券交易成交额在一百万元以上,或者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同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予立案追诉: 1. 证券法规定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实施或者与他人共同实施内幕交易行为的。 2. 以出售或者变相出售内幕信息等方式,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相关的交易活动的。 3. 因证券、期货犯罪行为受过刑事追究的。 4. 二年内因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 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