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发生的条件有哪些?


房产继承指的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将被继承人遗留的房产转移给继承人的法律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房产继承发生的条件: 首先,被继承人死亡是房产继承发生的首要条件。这里的死亡包含生理死亡和被宣告死亡。生理死亡就是自然生命的终结;而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规定,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只有被继承人死亡这一事实出现,才会产生房产继承的问题。 其次,被继承人遗留有合法的房产。被继承人对该房产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是可以依法进行处分的财产。如果房产存在产权纠纷、被依法没收等情况,那么就无法进行正常的继承。比如,被继承人的房产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或者该房产被法院依法查封用于偿还债务等,这种情况下就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再者,继承人享有继承权也是房产继承发生的重要条件。继承人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范围,或者是被继承人通过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时,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最后,如果是遗嘱继承,遗嘱必须合法有效。遗嘱的形式和内容都要符合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多种遗嘱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每种遗嘱都有相应的形式要求。例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只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才能按照遗嘱人的意愿进行房产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