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请求权是否优于抵押权?
我家房子被拆迁了,给了拆迁安置房。但后来发现开发商把安置房抵押出去了。我就想问问,我作为拆迁户对安置房的请求权,和抵押权比起来,哪个更优先呢?我担心我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展开


在法律层面上,拆迁安置房请求权通常是优于抵押权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拆迁安置房请求权是基于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而产生的一种权利。当房屋被拆迁时,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会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约定以特定的安置房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这一协议赋予了被拆迁人要求获得安置房的权利,是保障被拆迁人基本居住权益的重要体现。 而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享有的就该财产变价并优先受偿的权利。一般是在债务关系中,为保障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相关的法律精神以及司法实践,为了保护被拆迁人的生存居住权益,被拆迁人基于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享有的对特定安置房屋的请求权具有物权期待权的性质,该权利优先于一般抵押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也体现了对被拆迁人权益的优先保护。因为拆迁安置往往涉及到被拆迁人的基本生活保障,若抵押权优先于拆迁安置房请求权,可能导致被拆迁人失去安身之所,这不符合公平正义的原则和法律对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精神。所以,通常情况下拆迁安置房请求权是优先于抵押权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