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收房的条件有哪些?
我买了套新房,到了交房时间,可我发现房子有些地方不太对劲。我不太清楚在哪些情况下我是有权利拒绝收房的,想了解一下法律规定的拒绝收房 的条件都有啥,避免自己权益受损。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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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房过程中,拒绝收房是购房者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重要手段,但这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在我国法律规定下可以拒绝收房的情况。
首先是房屋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等“两书一表”。《住宅质量保证书》相当于房屋的“保修卡”,它明确了开发商对房屋质量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住宅使用说明书》则是向购房者介绍房屋的结构、性能、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就像产品的使用说明书一样;《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房屋通过相关部门竣工验收的重要凭证。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两书一表”,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房。
其次是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承重及传力构件,如基础、承重墙等。如果房屋主体结构出现问题,会严重影响房屋的安全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购房者发现房屋主体结构质量有问题,有权拒绝收房,并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