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后申请移出的条件是什么?


在探讨2024年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申请移出条件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是相关部门为了加强社会信用管理,对严重失信的主体采取的一种监管措施。被列入这个名单的主体,在很多方面会受到限制,比如市场准入、融资信贷等。 目前,不同领域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有不同的管理办法,以《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为例,涉及到企业的联合惩戒情况。对于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后,如果想要移出,有相应的规定。如果企业是因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或者履行相关信息公示义务后,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要是企业因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企业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后,也能申请移出。对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自被列入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相关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由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在其他领域,比如税收、环保等方面,也有各自的联合惩戒制度。以税收为例,对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如果已经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经实施检查的税务机关确认,停止公布并从公告栏中撤出,并将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情况通知实施联合惩戒和管理的部门。 一般来说,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申请移出的常见条件包括:已经纠正失信行为,也就是完成了应该履行的义务,比如补缴税款、偿还债务等;有一定的整改期且在整改期内没有新的失信行为发生;有的还要求主动向相关部门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等。具体的条件要根据不同领域的规定来确定。如果您想了解特定领域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移出条件,建议您咨询该领域的主管部门,他们能提供更准确详细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