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设立合伙企业所应具备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有明确规定。下面为你详细阐述这些条件。 首先,要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且合伙人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对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应为自然人,并且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简单来说,就是合伙人得是成年人,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比如张三和李四两个成年人,都能清晰地理解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和义务,他们就有资格作为合伙人。而有限合伙企业则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人数在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其中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其次,要有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就像是合伙企业的“游戏规则”,它要明确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合伙事务的执行,入伙与退伙,争议解决办法等内容。合伙协议需要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并签名、盖章后生效。这能保障每个合伙人的权益,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再者,合伙人需要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比如合伙人王五以自己的专利技术出资,赵六以自己的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另外,合伙企业要有自己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合伙企业的名称应当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不能随意命名。生产经营场所是合伙企业开展业务活动的地方,要有固定的地址。 最后,设立合伙企业还需要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这要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合伙企业具体确定。例如,从事某些特殊行业的合伙企业,可能需要取得相关的行政许可。 总之,设立合伙企业需要满足多方面的条件,每一个条件都很重要,关乎合伙企业能否合法、顺利地设立和运营。在设立过程中,合伙人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各项条件都符合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