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单方起诉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夫妻单方起诉离婚是指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对于“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这严重违反了我国的婚姻制度。与他人同居则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例如,丈夫在婚姻期间与另一名女子长期共同生活,这就可能构成与他人同居的情形。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虐待是指长期的、持续性的折磨、伤害家庭成员的行为。遗弃则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比如,丈夫经常殴打妻子,或者妻子对年迈的公婆不闻不问,不履行赡养义务,这些都可能成为起诉离婚的理由。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这里强调的是恶习且屡教不改。如果一方只是偶尔参与赌博或者曾经有过吸毒行为,但已经改正,可能就不符合这一条件。例如,丈夫长期沉迷赌博,输掉大量家庭财产,妻子多次劝说无果,这种情况下就满足该情形。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分居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而不是因为工作、学习等其他原因。并且分居要达到连续满二年的时间。比如,夫妻因为感情问题分开居住,各自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义务,时间长达两年以上,就可以作为离婚的一个条件。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法律无法穷尽所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由法官根据具体案件进行判断。比如,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导致夫妻感情无法维系等情况。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