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特别累犯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我想知道特别累犯的成立条件。我朋友之前犯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刑满释放后又犯了恐怖活动犯罪,这算特别累犯吗?我不太清楚特别累犯具体要满足哪些条件,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
展开 view-more
  • #特别累犯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特别累犯是我国刑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其成立条件。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特别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这里的特定之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特别累犯的成立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罪质条件。前后罪都必须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这三类特定犯罪中的某一类。这意味着只有当犯罪分子前后两次犯罪都属于这三类犯罪的范畴时,才有可能构成特别累犯。比如,前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后罪是恐怖活动犯罪,就满足罪质条件;但如果前罪是普通的盗窃罪,后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就不构成特别累犯。 第二,刑罚条件。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也就是说,无论前罪和后罪被判处的是主刑(如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还是附加刑(如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也无论刑罚的轻重如何,都不影响特别累犯的成立。例如,前罪被判处拘役,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依然可能构成特别累犯。 第三,时间条件。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这里对于时间间隔没有限制,不像一般累犯要求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不管经过了多长时间,只要符合前面的罪质条件和刑罚条件,就构成特别累犯。 结合你提到的情况,如果你的朋友之前犯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已经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赦免,之后又犯了恐怖活动犯罪,那么他是符合特别累犯的成立条件的。特别累犯的规定体现了我国刑法对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严厉打击态度。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