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放弃儿子的房产给儿媳,过户时要交税吗?
我老公去世了,公婆决定放弃他们对我老公房产的继承份额,把房子过户给我。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办理房产过户的时候需不需要交税呀,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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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婆放弃儿子的房产给儿媳并办理过户的情形下,是否交税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涉及到的税种主要有契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 从契税角度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这里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公婆放弃儿子房产给儿媳,儿媳获得房产通常是基于继承关系。在法定继承范围内,儿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但若是遗嘱继承或者遗赠的情况下,就要看具体情形了。不过如果是法定继承人(公婆)放弃继承,由儿媳承受房产,这不属于上述免征契税范围,一般是要缴纳契税的,契税税率通常在3%-5%,具体由当地规定。 再看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在公婆放弃儿子房产给儿媳这种继承相关的过户中,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关于印花税,根据印花税相关规定,房屋产权转移书据需要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也就是说,公婆和儿媳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需要就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 总体而言,公婆放弃儿子房产给儿媳过户,契税一般需要缴纳(除非符合特殊免税规定),个人所得税通常不用缴纳,而印花税是要缴纳的。具体的纳税情况和金额,建议咨询当地的税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机构,以获得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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