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犯罪人核准追诉?
我遇到个事儿,有个人之前犯了罪,但一直没被发现。现在过了挺长时间,我想让他受到法律制裁。我不太清楚对这种犯罪人核准追诉是咋回事,具体该走啥流程,得满足啥条件,希望能有人给我讲讲。
展开


对犯罪人核准追诉是一项严肃且有着严格法律规定的程序。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追诉时效这个概念。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也就是说,在这个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对犯罪分子进行追诉;超过了这个期限,一般情况下就不再追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当需要对超过追诉时效的犯罪人进行核准追诉时,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二十一条规定,须由公安机关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公安机关在报送案件时,要说明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涉嫌犯罪的事实和证据、法定最高刑以及报请核准追诉的理由等。最高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后,会全面审查案件材料,重点审查是否有必要追诉以及是否符合追诉条件。如果认为必须追诉的,会作出核准追诉的决定;如果认为不符合追诉条件的,则会作出不予核准追诉的决定。 这里的“必须追诉”是一个关键条件,通常是指犯罪行为性质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虽然已过追诉时效,但如果不追诉会严重影响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权威,或者被害人、社会公众反应强烈等情形。所以,对犯罪人核准追诉是一个严格且复杂的法律程序,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和处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