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我爷爷去世了,我父亲在爷爷之前就不在了。我听说有代位继承这回事,想了解下我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代位继承爷爷的遗产,比如对我的身份、我父亲的情况这些有没有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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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一种特殊情况,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代位继承需要满足的条件: 第一,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这是代位继承发生的首要条件和法定事由。如果被代位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才死亡,就不发生代位继承,而是转继承。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了代位继承的情形,前提就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第二,被代位继承人须为被继承人的子女。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也就是说,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晚辈直系血亲是指与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下一代亲属,如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第四,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果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比如,被代位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那么其晚辈直系血亲就不能代位继承。 第五,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因为遗嘱只有在遗嘱人死亡后才发生法律效力,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如果在遗嘱人死亡前就已经死亡,那就不发生遗嘱继承,而是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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