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增大产值骗补会有什么后果?


虚开发票增大产值骗补这种行为涉及到多个法律层面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从虚开发票角度来看,虚开发票是指不如实开具发票的一种舞弊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对于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就骗补行为而言,这属于以欺诈手段骗取财政补贴资金。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企业等其他单位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违反规定使用、骗取的有关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被骗取有关资金1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或者被违规使用有关资金10%以上3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虚开发票增大产值骗补行为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罪名。例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可能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诈骗罪。因此,这种行为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会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