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致人死亡家属谅解和不谅解分别有什么后果?


在车祸致人死亡的案件中,家属谅解和不谅解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我们先来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在车祸致人死亡的情形下,如果肇事者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就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当家属谅解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也就是说,肇事者可能会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比如在量刑时可以适当减少刑期,甚至有可能争取缓刑。这是因为家属的谅解表明肇事者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受害者方的原谅,社会矛盾得到了一定的缓解。 而如果家属不谅解,肇事者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司法实践中,没有家属的谅解,肇事者很难获得从轻处罚的情节,可能会面临相对较重的刑罚。 此外,无论家属是否谅解,民事赔偿责任都是肇事者必须承担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所以,即使家属谅解,肇事者也不能免除民事赔偿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