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般纳税人将货物卖给小规模纳税人逃税会有什么后果?

我是一个小公司老板,最近有个一般纳税人给我供货,没给我开发票,听说他这可能是在逃税。我有点担心,这种一般纳税人把货物卖给我这种小规模纳税人然后逃税的情况,在法律上会有啥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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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逃税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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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将货物卖给小规模纳税人并逃税是一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情况。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逃税的概念。逃税就是纳税人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比如隐瞒收入、虚报账目等,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在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交易中,一般纳税人有义务按照规定开具发票并如实申报纳税。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了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所以,如果一般纳税人将货物卖给小规模纳税人并逃税,税务机关会责令其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同时还会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如果逃税情节严重,达到了刑法规定的标准,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如果接受了未依法开具发票的货物,可能会面临税务风险,比如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相应成本等。因此,在交易过程中,双方都应该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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