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有什么后果?


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指的是该协议虽然已经成立,但因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其他法定的无效情形,而不具有法律效力。下面我们详细看看其后果: 首先是返还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在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况下,如果受让方已经支付了股权转让款,出让方应当将该款项返还给受让方。同时,如果受让方已经取得了目标公司的股权,也应当将股权返还给出让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将股权恢复到转让前的状态。 其次是折价补偿。若股权无法返还,比如股权已经被再次转让给善意第三人,无法追回,此时受让方应当对出让方进行折价补偿。折价补偿的标准一般以股权的实际价值为依据,通常需要进行专业的评估。 再者是赔偿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出让方的过错导致协议无效,比如出让方隐瞒了目标公司的重大债务等情况,受让方因此遭受了损失,出让方需要赔偿受让方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可能是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的利息损失等;间接损失可能是受让方因为相信该协议有效而放弃的其他投资机会所造成的损失。反之,如果是受让方的过错导致协议无效,受让方也需要对出让方进行相应的赔偿。 最后,对于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来说,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后,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如修改股东名册、公司章程等。其他股东在知道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后,有权要求公司恢复原状,保障其合法权益。总之,股权转让协议无效会带来一系列的法律后果,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妥善处理后续事宜,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