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刑罚会有什么后果?


首先,当一个人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时,在法律层面有几个关键的点需要了解。 从刑罚执行角度来说,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将犯罪分子关押在监狱等场所进行劳动改造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从社会影响方面来看,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就业方面会受到一定限制。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都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担任法官、检察官、公务员等职务。同时,在一些职业资格考试中,有犯罪记录可能也会被限制报考。另外,犯罪记录会记入个人的档案,可能会对个人的社会声誉产生负面影响。不过,对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