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户主和立基人在农村宅基地房产中的份额是怎样的?

我家在农村有套宅基地房产,我是户主,建房时我和父母都是立基人。现在房子面临一些权益分配问题,我不太清楚户主和立基人在这套房产里各自该占多少份额,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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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户主和立基人在农村宅基地房产中的份额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以及相关土地管理法规,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村民享有的是宅基地使用权。而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则属于村民的私有财产,受到法律保护。 对于户主,在法律层面,户主通常是指户籍上登记的一家之主,但这并不直接等同于其在宅基地房产中享有特殊的份额。户主只是代表家庭进行户籍管理等相关事务,并不因其户主身份就天然地拥有更多的房产权益。 立基人是指申请宅基地建造房屋时,在申请表上登记的人员。这些人员一般是基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出资等情况被登记为立基人。在确定宅基地房屋的份额时,立基人是重要的考量因素。通常情况下,立基人对宅基地房屋享有平等的权益,但具体份额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例如,如果在建造房屋时,部分立基人出资较多或者出力较大,那么在分配房产份额时,可能会适当考虑这些因素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对于农村宅基地房屋,如果立基人之间没有特别约定,且基于家庭关系建造,一般视为共同共有。 在实际处理份额问题时,如果立基人之间能够协商一致,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确定各自的份额,并签订相关的协议。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建房出资、居住使用等因素,依法确定各个立基人的房产份额。 综上所述,户主和立基人在农村宅基地房产中的份额不能简单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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