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农村宅基地自建房在法律上属于共同财产吗

我和爱人在农村生活,现在涉及到财产方面的事儿。家里有一处宅基地自建房,想弄清楚这房子在法律上算不算共同财产。想了解判断它是不是共同财产的具体标准,还有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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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自建房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 首先要明白,农村宅基地的土地性质是集体所有,一户村民通常只能有一处宅基地,而且宅基地证一般只能登记一个人的名字 。 判断农村宅基地自建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况: 如果是婚后夫妻共同出资建房,那么该房屋通常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共同出资建房符合这一规定。 要是婚前一方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并建造房屋,那么该房屋通常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比如一方在婚前就获得了宅基地,并且独自出资建成房屋,这房子就属于这一方个人财产。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是和家庭成员之间共同建造的房屋,一般按夫妻双方的出资比例来确定财产份额。比如建房时,夫妻和父母等一起出资出力,那么就要根据夫妻的实际出资比例来确定其在房屋中的财产份额。 另外,即使夫妻双方共同出资建设并登记两人姓名,但如果未经合法程序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或建房手续不全,仍可能影响房屋的权属判断。 相关概念: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依法享有的,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保有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个人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中,属于夫妻一方单独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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