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中拒不执行会怎么样?


在民事纠纷中,如果一方拒不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将会面临一系列不利的后果。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法律概念。执行依据是指法院作出的已经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这些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意味着当事人必须按照文书中的要求履行义务。拒不执行则是指有能力履行却故意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可以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其中,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是常见的手段。法院有权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并根据需要冻结其账户,将相应的款项划拨用于履行义务。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也是常用方法。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房产、车辆等财产进行查封,限制其处分,然后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将财产变现来偿还债务。 此外,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该罪的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同时,拒不执行还会对被执行人的信用产生严重影响。法院可以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老赖”名单。一旦被列入该名单,被执行人在很多方面都会受到限制。比如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会受到阻碍;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也会受到限制;还会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如不得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