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会有什么后果?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权益的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有明确的规定。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一份协议,它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比如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等。这份协议就像是一个“保护罩”,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能清楚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后,有一个月的“缓冲期”来签订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举个例子,假如您每月工资是5000元,从第二个月开始,公司就要每月给您发10000元,直到和您签订合同为止。这是对用人单位不及时签订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规定,目的是督促用人单位尽快和劳动者签订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相当于给劳动者吃了一颗“定心丸”,除非有法定的解除情形,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劳动者。 所以,当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要求签订合同并支付相应的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在维权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收集能证明自己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