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用警察的名义恐吓他人会有什么后果?

我之前和别人发生了点矛盾,在气头上就用警察的名义恐吓了对方。现在有点后怕,不知道这么做会不会有啥严重后果,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看,用警察名义恐吓他人到底会面临怎样的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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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后果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用警察的名义恐吓他人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可能会引发多种法律后果。首先,从治安管理层面来看,这属于一种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警察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用警察名义恐吓他人就符合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情形。这意味着,如果实施了该行为,可能会面临上述的治安处罚,限制人身自由进行拘留,同时还可能会被罚款。其次,如果这种恐吓行为给他人造成了实际的损害,比如导致他人精神受到严重刺激、遭受经济损失等,还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被恐吓者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因该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此外,如果这种行为情节严重,达到了一定的危害程度,可能会触犯刑法。例如,可能构成招摇撞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总之,用警察的名义恐吓他人无论是从治安管理,还是民事赔偿以及刑事层面,都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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