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传唤会有什么后果?
我收到了二次传唤通知,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也不清楚被二次传唤后会不会对自己不利,比如会不会被拘留之类的。我就想弄明白,二次传唤到底会带来哪些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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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传唤是司法机关在第一次传唤当事人未按要求到案后,再次发出的传唤通知。这其实就是司法机关要求当事人到案接受询问或配合调查的一种方式。 一般来说,二次传唤本身并不会直接导致不良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过,如果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仍然拒绝二次传唤,司法机关可能会采取更严厉的措施。要是在刑事案件中,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而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可以进行拘传,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在民事案件里,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所以,收到二次传唤通知后,当事人应该重视,及时按照要求到案配合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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