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和公司财产混同会有什么后果?
我是一家公司的小股东,最近发现大股东存在把公司财产和他个人财产混在一起用的情况。我担心这样会损害我们小股东的利益,也不知道这种行为在法律上会有啥后果,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看看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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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和公司财产混同指的是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没有清晰的区分,两者界限模糊,比如股东随意挪用公司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或者将公司收入直接存入自己个人账户等。 从法律层面来看,这种行为是有严重后果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当股东和公司财产混同时,首先对于公司内部来说,如果给其他股东造成了损失,受损股东可以依据这条法律规定,要求混同财产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因为大股东将公司资金挪作个人投资,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影响了小股东的分红权益,小股东就有权要求大股东赔偿相应损失。 从公司外部关系来讲,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正常情况下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如果出现财产混同,就可能被认定为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一旦公司对外负债无法偿还,债权人就可以请求法院让混同财产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原本股东只需承担部分责任,现在可能要对全部债务负责,这极大地增加了股东的法律风险。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风险,股东应当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遵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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