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会有什么后果?
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帮人运输了一批货物,后来才知道是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物品。我很担心自己会因此承担法律责任,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我会不会被判刑,具体会面临怎样的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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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是一种严重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下面我们先来解释一下这个法律概念。所谓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就是指违反海关法规和国家关于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的管理规定,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这些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种类繁多,像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来自疫区的动植物及其制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是走私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如果你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了运输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这在法律认定上与故意走私是有区别的。不过,是否知情需要有相关证据来证明。如果有足够证据表明你确实不知情,那么可能不会按照走私犯罪来处理。但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实际案件中的证据和情节,由司法机关进行综合判断。如果司法机关查明你在运输过程中应当知道货物的性质却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察觉,可能会根据具体情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一旦遇到这种情况,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如实陈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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