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未调整会有什么后果?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它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通俗来讲,就是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里,经过计算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那部分收入。如果应纳税所得额未调整,可能会带来以下法律后果。 首先,从补缴税款和加收滞纳金方面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若应纳税所得额未调整导致少缴纳了税款,税务机关会要求企业补缴少缴的税款,并且从滞纳税款之日开始计算,每天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例如,企业因为未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少缴了10万元税款,从滞纳税款之日到补缴税款那天一共过去了30天,那么需要缴纳的滞纳金就是100000×0.0005×30 = 1500元。 其次,关于税务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企业故意不调整应纳税所得额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就可能被认定为偷税行为,税务机关会对其进行罚款,罚款金额为少缴税款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 最后,对企业信用也会产生影响。税务机关会根据企业的纳税信用情况进行评级,应纳税所得额未调整导致的纳税问题可能会使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降低。纳税信用等级降低后,企业在发票领用、银行贷款、招投标等方面可能会受到限制,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