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及其与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关系是怎样的?

我想了解一下,危险驾驶罪具体有哪些构成要件呢?它和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间到底有啥关系啊?我最近在学习法律知识,对这几个罪名的区别和联系特别困惑,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危险驾驶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 从构成要件来看,主体方面,危险驾驶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也就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能构成此罪。比如,只要是年满16周岁,精神正常的人,实施了危险驾驶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此罪。 主观方面,危险驾驶罪是故意犯罪。这里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例如,醉酒驾驶的人,明知醉酒驾车可能会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仍然选择驾车,就体现了主观上的故意。 客体方面,危险驾驶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在道路上进行危险驾驶,随时可能对周围不特定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 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道路上实施了上述追逐竞驶、醉酒驾驶等四种法定的危险驾驶行为。比如,某人在城市道路上与他人进行飙车,这就属于追逐竞驶的危险驾驶行为。 与交通肇事罪的关系方面,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危险驾驶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危险驾驶行为就构成犯罪;而交通肇事罪是结果犯,必须发生了重大事故等法定结果才构成犯罪。例如,仅仅醉酒驾驶但未发生事故,构成危险驾驶罪;若醉酒驾驶导致了人员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就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了交通肇事罪,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了危险驾驶罪。 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关系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险驾驶罪与它相比,危险程度相对较低。一般来说,危险驾驶罪通常不会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行为具有极大的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如果危险驾驶行为达到了与放火、决水等相当的危险程度,就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