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索赔包含哪些环节?
工程施工索赔是在施工时,承包商根据对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承担了非自己的过错而导致的损失,或额外支出了合同规定之外工作费用,承包商因此向业主提出补偿,要求补偿自己在经济或时间上的损失。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工程施工索赔包含的环节。
首先是准备索赔资料。这是索赔工作的基础,需要收集与索赔相关的各种证据,像施工原始记录、与监理工程师谈话或会议记录、来往信函、施工备忘录、工程进度表、工程照片、录像带、各种采购票据,以及所有合同文件等。这些资料要能充分证明索赔事件的发生、影响范围和造成的损失。例如,施工原始记录可以详细记录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若出现因业主原因导致的停工,记录中就能体现停工的时间、设备闲置情况等,为索赔提供有力支持。
其次是提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一定时间内(国际惯例应为28天,中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准文本规定为20天),承包商要向知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表明索赔的愿望和意向。这就相当于告诉对方,因为某个事件,我可能会提出索赔要求。例如,因业主延迟交付场地导致工程无法按时开工,承包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然后是等待业主方反馈。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在收到索赔通知后的一定时间内(如10天,特殊情况可延长至20天)会对索赔通知进行审核。他们会查看索赔资料是否齐全、合理,事件是否真实等。如果业主方认可 索赔,双方可以进一步协商赔偿事宜;若不认可,会说明理由。
接着是进行协商谈判。若业主方没有否定索赔,承包商可以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进行协商,就索赔金额和工期延长等问题进行讨论。在谈判过程中,双方会根据索赔资料和相关规定,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要求,争取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例如,承包商可以提供详细的费用计算清单,说明索赔金额的构成;业主方则可能会对一些费用的合理性提出质疑。
最后是获得索赔补偿。如果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业主会按照协议给予承包商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承包商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仲裁或诉讼需要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由专业的仲裁机构或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做出裁决。
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第八百零四条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这些法律条文明确了在工程施工中,承包商因发包人原因遭受损失时的索赔权利。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