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建筑行业开简易计征发票需要开通吗?

我在建筑行业工作,最近要开简易计征发票,不太清楚是不是需要先开通相关权限。之前没接触过这方面,也不知道流程是怎样的,就怕没开通不能开这种发票,影响业务,所以想问问到底需不需要开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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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易计征
  • #建筑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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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行业,关于开具简易计征发票是否需要开通的问题,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 首先,我们要理解什么是简易计征。简易计征是一种增值税计税方法,对于一些特定情况的纳税人,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并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这种计税方法是为了简化纳税计算过程,减轻特定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根据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在建筑服务领域,有几种情况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比如,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即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也就是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这里的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或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对于建筑行业开具简易计征发票,实际上并不需要专门去“开通”。当纳税人符合上述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条件时,在纳税申报时直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进行申报即可。不过,纳税人需要留存好相关的证明资料,以证明其业务符合简易计税的条件。例如,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的相关合同,合同中应明确体现清包工的方式;甲供工程要留存发包方提供设备、材料等的相关证明;建筑工程老项目要留存《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等资料。税务机关在后续管理过程中,可能会对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情况进行核查,如果发现不符合条件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会要求纳税人补缴相应的税款。所以,虽然不需要专门开通开具简易计征发票的权限,但纳税人一定要确保自身业务符合简易计税的规定,并做好资料留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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