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服务简易计税是否可以开专票?
我是一家建筑企业的财务人员,我们企业部分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现在客户要求我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不太确定建筑服务简易计税能不能开专票,想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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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服务简易计税通常是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简易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是增值税计税方法的一种,它不像一般计税方法那样复杂,不需要核算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而是直接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来计算应纳税额。对于建筑服务而言,适用简易计税的情况,常见的有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以及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按规定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是说,当建筑企业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有权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不能开具专票。比如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或者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等情况。在建筑服务简易计税中,如果涉及到这些特殊情形,就不能开具专票。总之,大部分情况下建筑服务简易计税是可以开具专票的,但要注意排除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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