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要求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是确保建筑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保障建筑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环节。以下将为您详细介绍相关要求。 首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分为施工过程中的验收和竣工后的验收。施工过程中的验收包括检验批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等。竣工后的验收则是对整个建筑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 检验批验收是最基本的验收单元,它是按照同一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以下规定: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应合格;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这里的主控项目是指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一般项目是指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相关依据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 2013。 分项工程验收由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合格为基础。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例如一个混凝土结构分项工程,它可能包含模板、钢筋、混凝土等多个检验批,只有这些检验批都合格了,该分项工程才能验收合格。 分部工程验收时,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规定;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比如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不仅要保证地基处理、桩基础等分项工程质量合格,还要有完整的地质勘察报告、施工记录等质量控制资料。 竣工后的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在评定方面,建筑工程质量评定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只要符合上述各项验收要求,工程质量就评定为合格。不符合要求的,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返修、加固或返工处理,直至达到合格标准。对于一些优质工程,还可以根据相关评选标准申请更高等级的质量评定,如鲁班奖等。总之,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有着严格的标准和要求,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执行,以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