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服务和建筑劳务的税率是多少?


建筑服务和建筑劳务在税务方面有不同的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它们的税率情况。 首先要理解建筑服务和建筑劳务这两个概念。建筑服务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建筑服务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简单来说,就是围绕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等活动都属于建筑服务。 对于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的税率为9%。不过,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这些特定情况包括: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也就是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即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这里的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或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而建筑劳务通常是指单纯提供劳动力的服务。在增值税方面,如果是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劳务,同样适用上述建筑服务的税率规定。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或者建筑劳务,征收率为3%。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增值税外,建筑服务和建筑劳务可能还涉及到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费,这些附加税费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根据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税率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