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支付临时工工资代扣个税怎么计算?


在建筑行业支付临时工工资时代扣个税的计算,需要依据不同情况来确定。首先,我们要明确“临时工”在税法上并没有明确的定义,一般按照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来区分计算方式。 如果临时工与建筑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那么就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来计算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例如,某临时工月工资收入为6000元,没有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等,那么他的应纳税所得额就是6000 - 5000 = 1000元,对应税率为3%,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就是1000×3% = 30元。 如果临时工与建筑企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其取得的收入则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例如,某临时工一次取得劳务报酬3000元,那么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 - 800 = 2200元,对应预扣率为20%,应预扣预缴税额为2200×20% = 440元。如果一次取得劳务报酬5000元,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1 - 20%) = 40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为4000×20% = 800元。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工资薪金所得等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并入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额,多退少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