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司法解释的内容是怎样的?


醉驾司法解释包含多方面内容。首先是醉驾的认定标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就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这里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在处罚方面,如果是醉酒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若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同样先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而且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后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要是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且构成犯罪,那将被吊销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 此外,醉酒驾驶机动车若具有一些情形,会依照刑法规定从重处罚。比如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或逃逸、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在高速公路等特定路段驾驶、驾驶营运机动车载乘客、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逃避或阻碍公安机关检查、曾因酒驾受过处罚等。 如果醉驾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规定处罚。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要根据其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确定罚金数额。 在执法程序上,公安机关查处时要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制作记录,有条件的要拍照、录音或录像,有证人的收集证人证言。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 相关概念: 危险驾驶罪: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 数罪并罚: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