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申请书的内容具体有哪些?


破产申请书是当企业或个人陷入严重的财务困境,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时,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所使用的重要法律文件。下面将详细介绍破产申请书应包含的具体内容。 首先,要明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果是债务人提出申请,那么申请人就是债务人自己;要是债权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就是债权人,被申请人则是债务人。基本情况包括其姓名(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等信息。例如,甲公司向法院申请乙公司破产,甲公司作为申请人,要写明公司的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是谁以及其担任的职务;乙公司作为被申请人,同样要提供这些基本信息。这一步就像是给法院提供一个清晰的身份识别,让法院知道涉及的是哪些主体。 其次,申请目的也非常关键。要清楚地表明是申请破产清算、破产重整还是破产和解。不同的申请目的意味着不同的法律程序和法律后果。破产清算是将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变卖,按顺序偿还债务后结束企业的生命;破产重整是希望通过调整企业的经营和债务结构,让企业重新恢复生机;破产和解则是债务人和债权人达成协议,通过一定的方式解决债务问题。申请人必须明确自己的诉求,这就好比去医院看病,要告诉医生自己想要解决什么问题。 再者,申请的事实和理由是申请书的核心部分。要详细说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比如列举一些到期未偿还的债务合同、债权人的催款通知等。同时,要说明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状况,是资不抵债,还是资金周转困难等。这部分内容就像是给法院讲述一个故事,让法院了解企业目前的困境是如何形成的。例如,企业因为市场竞争激烈,产品滞销,导致大量库存积压,资金无法回笼,从而无法按时偿还银行贷款等。 最后,还应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这些证据可以是财务报表、债务清单、资产清单等,以证明申请人所说的事实和理由是真实可靠的。这些证据就像是故事中的凭证,让法院能够更直观地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这一法律条文明确了破产申请书的法定内容和要求,为申请人提供了明确的指引。 总之,撰写破产申请书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详细、准确地填写各项内容,并附上充分的证据材料,以确保申请能够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