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包含哪些内容?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后,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对双方当事人的争议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决定。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其包含的内容。 首先是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这就像是给当事人“画像”,明确参与仲裁的都是谁。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比如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这部分信息是确定仲裁主体的关键,只有明确了主体,裁决书才能准确地对双方的争议进行处理。 其次是仲裁请求、争议事实和双方的理由。仲裁请求就是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希望通过仲裁达到的目的,比如要求支付工资、赔偿金等。争议事实则是双方发生争议的具体事情经过,比如什么时候开始工作、工作中出现了什么问题等。双方的理由就是各自对争议的看法和依据,例如用人单位可能会说不支付工资是因为劳动者违反了公司规定,而劳动者可能会说自己并没有违反规定。这部分内容是仲裁审理的基础,通过了解双方的请求、事实和理由,仲裁庭才能全面了解争议的核心。 接下来是裁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裁决认定的事实是仲裁庭经过审理后查明的实际情况,这是基于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庭审调查得出的。理由则是仲裁庭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认定,比如为什么采信了某些证据而不采信其他证据。适用的法律依据就是仲裁庭在做出裁决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这部分内容体现了仲裁的公正性和合法性,让双方知道裁决是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最后是裁决结果和仲裁费用的负担。裁决结果就是仲裁庭对双方争议做出的最终决定,比如支持劳动者的部分请求或者全部请求,或者驳回劳动者的请求等。仲裁费用的负担则是明确由哪一方来承担仲裁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一般会根据裁决结果来确定。这部分内容是双方最关心的,直接关系到双方的切身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这一法律条文明确了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的法定内容,确保了裁决书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