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法院管辖有哪些常识?


合同纠纷法院管辖是在合同出现争议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时,确定由哪个法院来受理案件的规则。了解这些规则,能帮助当事人正确选择起诉的法院,避免因管辖问题浪费时间和精力。 首先是法定管辖。法定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级别管辖主要根据案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和标的额等因素,来确定由哪一级别的法院管辖。一般来说,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地域管辖则是确定合同纠纷案件具体由哪个地方的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就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如果被告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合同履行地的确定相对复杂一些。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其次是协议管辖。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也就是说,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旦发生纠纷,由哪个法院来管辖,这样可以避免在管辖问题上产生争议。 还有专属管辖的情况。如果合同纠纷涉及到不动产纠纷,那么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实际的合同纠纷中,当事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正确确定管辖法院。如果不确定管辖法院,可能会导致法院不予受理或者移送管辖,从而影响案件的审理进度。同时,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合理约定管辖法院,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