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起诉需要多少钱?


在合同纠纷中,当您决定通过起诉来解决问题时,起诉所需的费用涉及多个方面,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以及可能产生的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案件受理费,这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缴纳的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例如,您的诉讼请求金额是5万元,那么1万元部分需交50元,超过1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是4万元,按照2.5%交纳,即40000×2.5% = 1000元,总共需缴纳案件受理费1000 + 50 = 1050元。 其次是申请费。如果您在诉讼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等,需要缴纳申请费。比如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此外,如果在诉讼中需要证人、鉴定人等出庭,他们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费用,也需要由您预先垫付,最终根据法院判决结果确定由哪一方承担。 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比如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不过,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