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续签经济补偿是多少钱?
我和公司的合同快到期了,公司说不打算跟我续签。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拿到多少经济补偿呢?我在这公司工作几年了,也不知道补偿是怎么计算的,希望能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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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不续签的经济补偿涉及到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讲解。首先,经济补偿是在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续签合同的情况下,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笔钱,目的是对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期间的一种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的工作年限从劳动者入职该单位开始计算,满一年算一个月工资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举个例子,假如您在公司工作了3年零7个月,您的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公司应支付给您的经济补偿就是4×5000 = 20000元。若您的月平均工资是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以上,就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乘以4来计算补偿金额。所以,合同不续签的经济补偿金额要根据您的工作年限和月工资等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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