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级的孩子在学校被撞骨折了,学校有责任吗?
我家孩子刚上一年级,在学校里被别的同学撞骨折了。我特别着急和担心,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学校有没有责任啊?我就是想弄清楚从法律角度,学校在这件事上到底有没有义务承担一些责任,想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么说的。
展开


一年级的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这种情况下,学校是否有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如果孩子在学校被撞骨折,学校首先是要承担责任的。因为一年级的孩子认知和自我保护能力都比较弱,学校对他们有教育和管理的责任。比如学校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让学生知道在校园里不能乱跑打闹等;还要在课间等时间段安排老师进行巡查,保障学生的安全。 要是学校能够拿出证据,比如有完整的安全教育记录,证明学校平时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而且在事故发生时,有老师及时赶到现场进行救助等,说明学校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那么学校可能就不用承担责任。 如果是其他同学撞的,撞人的同学的监护人也要承担赔偿责任。要是学校没有尽到管理职责,比如校园里秩序混乱,没有老师维持秩序,导致孩子被撞骨折,那么学校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另外,《学生意外伤害处理办法》也规定学校需确保安全设施与教育,事故发生时需及时救助。若学校未尽责,也可能要担责。 总之,一年级孩子在学校被撞骨折,学校很可能是有责任的,但具体要结合学校是否尽到教育、管理责任等实际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 相关概念: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自然人。在法律上,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一般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要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