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精神利益在合同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及计算有哪些问题?


在探讨期待精神利益在合同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及计算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基本概念。精神损害赔偿,简单来说,就是当人的精神受到伤害时,法律给予的一种经济上的补偿。而期待精神利益,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所期望获得的精神层面的满足,比如签订旅游合同,期望获得愉悦的旅游体验。 从我国现行法律来看,对于合同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并没有像侵权领域那样有明确广泛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违约责任主要侧重于赔偿财产损失,而不涉及精神损害赔偿。这是因为合同主要调整的是当事人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然而,在一些特殊的合同中,存在例外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这意味着,如果合同违约行为同时损害了对方的人格权,并且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那么受损害方在追究违约责任的同时,也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比如,在旅游合同中,如果旅行社严重违约,导致游客原本期待的美好旅游体验化为泡影,甚至给游客带来了精神上的痛苦,如因旅行社安排失误导致游客在恶劣环境下滞留等情况,就有可能符合上述规定。因为旅游合同本身包含了游客期待获得精神愉悦的利益,旅行社的违约行为可能损害了游客的人格尊严等人格权。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目前并没有统一明确的计算标准。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通常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一是侵权人的过错程度,过错越大,赔偿可能越高;二是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是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后果越严重,赔偿数额可能越高;四是侵权人的获利情况,如果侵权人通过违约行为获利,那么获利多少也会影响赔偿数额;五是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是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 对于期待精神利益在合同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虽然法律规定有限,但在符合特定条件下,受损害方是有可能获得赔偿的。在实际操作中,如果遇到此类纠纷,当事人应积极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违约行为对自己精神造成的损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