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合同效力与物权转移是否为两个概念?

我和别人签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签好了,但是还没办理过户。我不太清楚,签好的合同是不是就意味着房子已经归对方了,合同效力和物权转移到底是不是一回事呢?我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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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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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与物权转移确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说合同效力。合同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简单来讲,当双方当事人就某一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合同后,这个合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双方都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就可以依据合同和相关法律来追究其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然后是物权转移。物权转移是指物权的归属发生变化,也就是物的所有权从一个人转移到另一个人手中。对于不动产,比如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仅仅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而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房屋的所有权并没有转移。对于动产,一般情况下,动产的交付就意味着物权的转移。例如,你买了一台手机,卖家把手机交给你,手机的所有权就从卖家转移到你手中了。 合同效力和物权转移是相互独立的。合同有效并不意味着物权就一定发生转移。即使合同有效,如果没有完成法定的物权转移手续,物权仍然不会发生变动。同时,物权没有转移也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依然是有效的,双方仍需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比如在房屋买卖中,签了合同但没过户,合同是有效的,卖家有义务协助买家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卖家不履行,买家可以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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