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从犯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开设赌场罪从犯的定罪标准,需要在明确开设赌场罪整体构成要件的基础上进行判断。 首先,开设赌场罪本身的构成要件如下: - **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简单说,就是达到一定年龄,能对自己行为负责的人都可能构成此罪。《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一般是16周岁,部分严重犯罪14周岁甚至12周岁就要承担责任,而开设赌场罪通常是16周岁 。 - **主观要件**: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而且是以营利为目的。就是说行为人心里清楚自己在做开设赌场的事,并且目的是为了赚钱,不是闹着玩或者为了其他目的。 - **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赌博行为会引发很多社会问题,比如家庭破裂、经济纠纷等,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所以法律要打击这种行为。 - **客观要件**:在客观上表现为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这不仅包括在现实中租个场地摆上赌具让人赌博,还包括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等行为。比如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等,都属于开设赌场的行为。 对于从犯的认定,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人。在开设赌场罪里,如果有人在整个开设赌场的活动中,不是主要策划、组织的人,只是起到帮忙放风、负责后勤、协助记账等辅助性工作,一般会被认定为从犯。 法律依据方面,《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这意味着,即便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从犯,处罚也会比主犯轻。比如主犯可能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从犯可能就会在五年以下,根据具体情况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定罪和量刑,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据法律来做出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