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定罪标准中银行卡流水是怎样规定的?
我想了解一下帮信罪定罪标准里银行卡流水这方面的情况。我之前帮别人用自己的银行卡转了些钱,后来听说可能涉及帮信罪,心里特别慌,想知道在法律上,到底银行卡流水达到什么程度会被认定构成帮信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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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单来说,就是明知道别人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还为其提供诸如互联网接入、支付结算等帮助,并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就构成此罪。 关于帮信罪定罪标准中银行卡流水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如果出售、出租银行卡,其中涉及与电信网络诈骗相关联的支付结算金额超过20万的 ,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有明确规定。这意味着,一旦银行卡流水涉及到电信网络诈骗相关的支付结算达到20万元以上,就可能符合帮信罪的定罪标准。 不过,认定构成帮信罪,不仅要看银行卡流水这一客观方面,主观上也要求被告人认识到他人可能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且依然为其提供帮助。在司法实践中,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比如是否存在异常交易方式,是否采取隐秘措施等。 相关概念: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银行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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