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股东变更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合作社股东变更,需要按照一定的法律规定和程序来办理相关手续,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需要召开社员大会并形成决议。这是因为合作社的重大决策通常需要经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的讨论和决定,只有在获得相应的决议通过后,才能进行股东变更。 其次,要对章程进行修改。章程是合作社的基本规则和运行准则,股东变更涉及到合作社的内部结构和权益分配等重要事项,因此需要对章程进行相应的修改,以反映股东变更后的情况。 接着,要向登记机关提交变更申请。需要提交一系列相关的文件,具体包括: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 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变更决议; 3.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4. 若变更成员出资总额,还需提交全体出资成员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 5. 若变更住所,应当提交新的住所使用证明; 6. 若变更业务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7. 若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然后,登记机关会进行工商审核及验资。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以确保变更符合法律规定和合作社的实际情况。 再之后,要向农委备案。这是为了让相关主管部门了解合作社的股东变更情况,便于进行监督和管理。 最后,在财务年度完结时可以增加股东。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六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也对变更登记的相关程序和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住所、成员出资总额、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做出变更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相关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