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侵犯著作权的赔偿标准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这里所说的权利人的实际损失,通俗来讲,就是因为侵权人的侵权行为,导致著作权人少获得的收益。比如,原本著作权人可以通过正常授权出版获得一定的版税收入,但由于侵权人的盗版行为,使得正版图书销量下降,从而减少的那部分版税收入就是实际损失。而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就是侵权人通过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润。例如,侵权人未经授权出版图书,扣除成本后所赚取的钱就是违法所得。
如果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权利使用费就是正常情况下,使用该著作权需要支付的费用。比如说,一首歌曲在合法授权使用时,使用者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费用,这个费用就是权利使用费。当实际损失和违法所得不好确定时,就可以参考这个费用来进行赔偿。
对于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也就是说,如果侵权人是故意侵权,而且情节比较恶劣,像大规模盗版、多次侵权等情况,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前面计算出的赔偿数额基础上,增加一到五倍的赔偿金额。
另外,如果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均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这是在前面几种计算方式都行不通的情况下,由法院综合考虑侵权行为的各种因素,如侵权的持续时间、影响范围、侵权手段等,在五百元到五百万元这个范围内确定一个赔偿数额。
同时,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这些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在维权过程中花费的律师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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