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抵债时房屋价格高于债务该如何处理?
我之前把钱借给别人,现在对方没钱还,提出用房子抵债。可这房子的价格比我借给他的债务要高,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处理,是要补差价还是有其他的办法,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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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房抵债的情形中,如果房屋价格高于债务,这种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处理。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以房抵债是指债务人与债权人约定以债务人或经第三人同意的第三人所有的房屋折价归债权人所有,用以清偿债务的行为。它本质上是一种债务清偿的方式。 依据《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等原则。在以房抵债时,如果房屋价格高于债务,若双方事先有约定,就按照约定来处理。例如,双方约定即便房屋价格高于债务,也以该房屋直接抵偿债务,不再进行差价结算,那么就按照这个约定执行。 要是双方没有约定,根据公平原则,债权人获得价值高于债务的房屋可能构成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情形。此时,债权人应当将超出债务部分的价值返还给债务人。例如,债务是100万元,房屋作价120万元,那么债权人应将20万元的差价返还给债务人。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双方无法就差价问题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话,任何一方都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来作出公正的判决。在诉讼过程中,双方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债务金额、房屋价值等相关事实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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