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物抵债的房子能否卖给别人?
我有一套以物抵债得来的房子,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能不能把它卖给别人。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也担 心会有什么法律风险,所以想咨询一下,以物抵债的房子到底可不可以正常出售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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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物抵债的房子能不能卖给别人,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首先,我们得搞清楚以物抵债这个概念。以物抵债就是债务人用自己的物品,像房子,来偿还所欠的债务。当完成了以物抵债的程序,债权人拿到了房子的合法产权,那么从法律角度讲,就和正常拥有产权的房子一样,是可以自由买卖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以物抵债的房子已经完成了产权过户登记,过户到了债权人的名下,那么债权人就拥有了房子的合法产权,自然就有权将房子卖给别人。
不过,如果房子还没有完成过户登记,债权人虽然和债务人有以物抵债的约定,但在法律上还没有取得房子的产权。这种情况下,如果把房子卖给别人,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比如,债务人可能会反悔,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导致买家无法取得房子的产权,从而引发纠纷。而且,没有产权的房子进行交易,也不受法律的完全保护。所以,在没有完成产权过户之前,不建议出售以物抵债的房子。
此外,还要看房子本身是否存在一些限制交易的情况,比如被法院查封、存在抵押等。如果房子被法院查封了,那么在查封期间是不可以进行买卖的;如果房子存在抵押,需要先解除抵押才能进行正常的交易。否则,即使签订了买卖合同,也可能因为这些限制导致合同 无法履行,给买卖双方都带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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